尊敬的客户: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CDMA业务的经营主体将由中国联通变更为中国电信。为确保CDMA业务和服务的平稳过渡,在承接客户服务的初期,需根据实际的业务承接情况,针
对积分规则及俱乐部服务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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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分规则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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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积分计算规则: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期间,原CDMA客户(2008年9月30日前入网的CDMA客户,下同)继续按原联通积分规则计算积分;从
2009年3月1日起,原CDMA客户按电信积分规则计算积分;
从2008年10月1日(含)起入网的移动业务(CDMA)新客户按电信积分规则计算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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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兑换活动: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期间暂停,2009年3月1日开始兑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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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查询:可通过拨打10000+7或亲临电信营业厅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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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俱乐部服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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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期间,暂停新增移动业务(CDMA)会员客户以及原有CDMA会员的升降级;但原CDMA钻石卡、金卡、银
卡会员客户可继续使用原会员卡参与中国电信组织的俱乐部会员活动; |
| 2、 |
从2009 年 3 月 1 日起,将按最新的电信俱乐部会员标准(具体会员评定标准将另行通知),针对移动业务客户(包括10月1日前后入网的新老CDMA客户)的会员资格重新审核确认,并
提供相应等级的电信俱乐部会员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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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动业务(CDMA)客户积分和俱乐部服务的更多详情及最新公告,欢迎登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上营业厅
http://www.sz10000.com.cn/“积分和v卡客户服务区”或
拨打10000+7查询。
特此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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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月一日 |
进一步了解
积分及俱乐部服务的详细说明